中国周边经济研究中心研究生学术研讨制度规范
发布时间: 2018-03-26    浏览次数: 111

 

上海理工大学中国周边经济研究中心

研究生学术研讨制度规范

 

为总结中国周边经济研究中心(以下称:研究中心)成立以来多年实施的研究生学术研讨经验,更好地组织师生在课外时间开展科学研究工作,培养人格健全敢于负责的高质量人才,根据《中国周边经济研究中心综合运营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对研究中心研究生指导所需的学术研讨活动作出如下规范。

一、 研究中心研究生培养在课程之外实行每周一次的定期学术研讨制度,具体时间地点等要求在每学期初由本中心研究员讨论决定后向学生公布。

二、 凡是参加本研究中心科研教学活动的全部师生,均应积极参加相关学术研讨和日常指导工作。

三、 研究中心所属研究生(其身份由担负指导教师职责的本中心研究员聘任资格决定)自入学第二周开始至毕业论文答辩时止均须参加上述学术研讨会。有特殊事由须请假者应事先征求其指导教师同意,并报研究中心主任知晓。

四、 研究生学术研讨活动由本中心研究员(教师)轮流主持,以4个周为一个单元,由研究中心主任每月底在汇总协调研究员相关计划后,向全体师生公布未来4周的学术研讨计划;主持研讨活动的教师应至少提前三天向学生宣布研讨会的学术范围或讨论主题。

五、 参加学术研讨会的师生发言不限顺序,但主持教师应承担好导演角色,为每位与会学生留出适当提问或发言时间;除论文宣读、讨论主题介绍等特殊情形外,师生发言均需简明扼要,每人不超过8分钟。但因学术争议产生的讨论时间不在此限。

六、 本中心鼓励学术上的争论,所有辩论参与者应相互尊重,随时保持学术殿堂应有的风度和仪表,不得以任何理由对与会者使用攻击性、贬损性语言。

七、 每次学术研讨会的所有发言及讨论结束后,由主持教师进行5分钟时间的总结点评,以便学术活动承前启后。

八、 每次学术研讨会原则上一、二年级学生应同时参加,三年级学生可根据其论文写作进展情况另行安排。

九、 各种形式的学术研讨会均应安排学生轮流记录主要内容,要求时间、地点、出席人员、讨论主题等要素齐全,每年底汇编装订成册,留档备存。

十、 研究生毕业论文写作所需要的开题、中期检查、预答辩、终审答辩等相关学术会议程序遵照研究生院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  本制度规范即日起生效,但为适应相关科研工作需要或人才培养方式改变等客观形势需要,经研究中心研究员集体讨论可以修订。

 

上海理工大学

中国周边经济研究中心

2017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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